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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5-04 】 【选择字号:

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徽审改办发〔2017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徽政办发〔201636号)要求,县审改办组织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确认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共188项(其中: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31项,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47项,中介服务机构公共服务事项1项,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公共服务事项9项),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和手续,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真正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对公布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要通过徽县政务服务网及各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填报《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徽县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加载,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附件: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88项)

      

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7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