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风暴行动,以促进尽职履责、提高服务效能,按照中共徽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县委办发[2010]177号)确定的部门职能,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现有岗位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科学设置岗位,明晰岗位职责,规范岗位运行,强化履责考评,严格责任奖惩,构建“定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岗位责任体系。
一、总体要求
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理顺各股室职责,明确具体岗位职责,以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绩效考核、失职追究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实施“定责、履责、考责、问责”,促进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内容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责任考核科学化、责任监督经常化、责任奖惩规范,不断提升机关执行力和工作成,使全体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执行力明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原则。依据“三定方案”中规定的部门职能和股室职责,明确各单位各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做到因事设岗、人岗相适、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二)坚持严格考评、强化奖惩原则。建立完善机关工作考核机制、畅通服务对象监督反映渠道,确保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对因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既要坚决予以责任追究,进行思想教育与相应处,又要公平公正,让被追究人员信服认可。
(三)坚持科学高效、优化服务原则。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理顺各单位部门分工,提高执行力,优化服务。加强综合协调,实现各股室各项职能科学配置、高效行使
三、主要内容
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综合股、机构编制股、监督检查股3个股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为县编办电子政务中心;1个行政执法局,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行政执法局。现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如下:
内设机构
1、综合股
职责: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综合性文件起草、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会务、机要、文秘、保密、文书档案、信访、财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
岗位:股长1名、副股长1名;综合秘书1名,档案室管理员1名。出纳员1名,驾驶员1名。
2、机构编制股
职责: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控编进入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岗位:股长1名,副股长1名;业务数据统计员1名。
3、监督检查股
职责: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违规行为;负责督查县编办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岗位:股长1名,副股长1名;业务主办2名。
下设机构
徽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职责: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业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岗位:业务主办1名
下属事业单位
徽县编委办电子政务中心
职责:负责县编办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机构编制实名制专网维护、运转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网上相关信息的分析工作。
岗位:业务负责人1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专网管理员1名。
四、有关说明
1、岗位责任制是指各科室实行定员定岗,以岗定责,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的制度。各股室实行股长负责制,股长实行部门内部聘用制,各股室股长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负责。
2、各股室要根据职能工作,将具体工作职能、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标准、目标要求分解到各工作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岗位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3、每位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制定保证工作落实的措施,明确每项工作的标准及办结时限、履行职责的具体要求、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产生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4、股室主要负责人对本股室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5、岗位责任制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建立由办公室主要领导牵头的考核小组,专门负责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