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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经济变革得失:商鞅变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29 】 【选择字号:

春秋到孔子之后,重建统一的呼声便越来越强,孟子渴望天下“定于一”,荀子期盼“法后王而一制度”,连最消极的庄子也抱怨“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在此共识之下,各国变法均以强国兼并为目标,其中最成功者,便是秦国的商鞅变法。

如果说,管仲变法是重商主义的试验,那么,三百年后的商鞅变法,则是重农主义的典范。经历这两场变法之后,影响中国千年历史的治国模式便已基本定型。与自信、圆润的管仲相比,冷酷而坚定的商鞅是另外一种类型的天才,他们如同左右两极,置于历代经济变革的两端,后世变革,无非如钟摆一般在两者之间摇荡,竟从来没有逃出他们设定的逻辑。在两千多年的国史上,商鞅是命令型计划经济的鼻祖,其后,王安石和陈云则分别是农耕时代和工业化时代的典范型执行者。

与变革之初的齐一样,秦也是个偏远的小国,它立国比齐还晚,秦人始祖是一个游牧及狩猎的民族,被中原诸国蔑称为“秦夷”。所不同的是,齐在东面滨海的黄河下游,秦在西北高地的黄河中上游,前者盐铁资源丰富,工商传统悠久,后者地贫民淳,几乎没有任何经济优势可言。所以,它们的改革,一个是“蓝色”的、开放的,一个是“黑色”的、封闭的。

秦国开始变法时,主政的秦孝公年方二十二岁,操盘的商鞅刚刚三十岁,正是一个百无禁忌的年龄,所以,他们的强国之术非常强悍和血腥,第一要义是打仗,这是检验变法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战争是让国家强大和稳定的最好办法,它既是起点,也是终点,并且循环往复、不应该停止。商鞅说:“国家贫穷就要去打仗,可以把有害的东西输送到敌人那里,就没有像文士、商人那样的国害,一定会强大。国家富足而不发动战争,就会懒惰懈怠,出现儒生、商人那样的国害,一定会羸弱下去。”总之,穷了要打,富了更要打,是为“霸道”。

这场变法历时二十三年,分三个阶段,分别是“农耕”、“军战”和“中央集权”,层层递进,体系严密,其最终的结果是把秦国变成了一个纪律严明、高效好斗的战争机器。

以农立国:第一个在土地改革中尝到甜头

第一阶段花了三年时间,把秦国改造成了一个百分百的农业国。

商鞅颁布的第一条变革法令叫《垦令》,其主题只有一个:把全国人民都变成农民。商鞅认为,治国之要就是让民众“归心于农”,大家都去耕地了,民风就朴实而纯正,国力就可强大,他把所有不愿意从事农业的人统统归类为“恶农、慢惰、倍欲之民”。在《垦令》中,有二十种具体的办法鼓励及资助农耕。

在农业政策上,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以“废井田,开阡陌”为主题的土地改革。

井田制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度,自商时就有文字记载,西周盛行。后世史家对之解释不一,按《孟子o滕文公上》中的记载,国家以九百亩为一个计算单位,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各家分得百亩私田,同养公田。耕作之时,先要把公田的农活干完,才能各治私事。由此,春播秋割,守望相助。这一制度颇类似原始人民公社制。

到战国中期,随着人口的增加,井田制度已经败坏,公地私有化成普遍事实。当时的知识界对此分歧很大,道家、儒家都视之为“礼崩乐坏”的根源,强调要恢复井田制。商鞅则反其道而行之,宣布废除井田制,允许民众开荒耕作、买卖土地,这自然大大激发了民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变法的“农本思想”更加得以光大。很显然,在先秦时期,粮食是最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商鞅的一切变法都以此为根本,这可以说是典型的“唯生产力论”。

“废井田,开阡陌”是中国土地史上的重大变革。从此以后,土地私有化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度。各朝代也有各种形式的公有土地,但数量上都远不及私有土地。

在古今中外的所有变法或革命中,土地从来都是政治集团与人民进行交换的最重要的筹码,就近世而言,列宁发动苏维埃革命的承诺是“和平、面包、土地”,孙中山推翻帝制的经济承诺是“平均地权”,毛泽东上井冈山到处刷贴“打土豪,分田地”,即便是最近的改革开放,也是以“包产到户”政策率先稳定了农民。商鞅是第一个在土地改革上尝到了甜头的政治家。

要让国民都去种地,就必须堵住其他的出路。商鞅说:“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如果工商业没有过高的利润,那么从商的人就没有什么兴趣了,而如果不去经商,那就只有去务农了。在历代治国者中,商鞅也许是最仇视商人及商业流通的一位,他视之为“国害”,并出台了众多限制商业的法令,其中不乏极端之举。下面试列举四条。

其一,控制粮食买卖和矿山国有化。在商鞅看来,只要不允许粮食交易,商人就无从得利,家家必须去种地,由此,粮食产量必然提高,而国家则控制了最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和交易权。他把“山泽之利”全部收归国家,这既可以增加国库收入,又阻挡了一条非农的发财之道。按他的说法,把矿山收归国有了,那些不愿耕作、懒惰刁钻、追求暴利的民众就丢掉了饭碗,不得不重新回到田里去种地。

其二,对工商业坚持重税政策。中国历代思想家,无论哪一学派,一般都主张轻税,唯有商鞅独树一帜。他认为,只有“重关市之赋”--加重商品的流通税,才能让商人产生“疑惰之心”。秦国的租税有多重,迄今已无完整记载,不过商鞅曾提出,大幅提高酒肉的价格,按原价征课十倍的捐税,由此类推,工商税率之高可以想见。

其三,推行户籍登记,反对人口流动。商业之繁荣,关键在于流通,商鞅深谙其中奥秘,所以,他针对性的出台了几条极其严苛的法令。他下令在全国进行户籍登记,命令百姓不得擅自迁居,这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开端;此外,他还出台法令禁止私人经营旅馆业,其目的是大大减少人口的流动。现代社会讲人有“四大自由”,其中之一便是迁徙的自由,然而,中国人从商鞅开始就没有了这个权利。

其四,取缔货币,实行以物易物。商鞅对货币抱持敌视的态度--这是古今中外所有计划经济主张者的“传统”。他对货币和粮食有一种很奇特的看法,在他看来这两者是互相排斥的,“货币活跃了,粮食就萎缩了,粮食丰裕了,货币就没有用了”--“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在他变法的二十余年中,秦国一直是以物易物,直到他死后三年,才开始铸币,由此可见,秦国的商业流通在各国之中是非常落后的。

从商品经济的角度来讲,商鞅所推行的这一整套经济变革,与三百多年前的管仲相比,无疑是大大的倒退。但是,这些政策却能在很短的时间里聚集国力,让国民经济充满纪律性,并因专制而产生高效率。《史记》记载:“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也就是,变法实施之后,民怨沸腾,三年之后,居然大见成效。说到底,这就是专制的力量。

军爵制度:打造出世界上第一个平民社会

任何伟大的独裁者都是理想主义者和爱国主义者,他们有坚定的治国理念,并深信可以造福于他的人民,为了达到目的,他们不惜于牺牲或伤害任何亲人,最终包括他们自己。在技术上,他们往往以人民的名义行事,通过裹挟基层民众的方式,对地方政府和既有财富集团进行攻击,以达到利益的重构和集权的终极目的。商鞅变法清晰地呈现出了这样的特征。在花了三年时间把秦国变成一个大农场之后,商鞅推行了著名的军爵制度。

自夏商周以降,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封建制,各诸侯分封天下,爵位世袭,形成了一个贵族世代统治的体制。进入春秋末期,平民阶层已隐然崛起,几乎成为一个开放、自由的社会。史载的诸多名将、儒士均为贫寒之士。当代史学家许倬云曾对春秋时期的名士进行过统计,在初期,非贵族出身的寒微之士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而到末期已占到百分之四十四,诸如苏秦、张仪等人都是“穷巷掘门、桑户卷枢之士”。到了战国,这一趋势更加明显。比商鞅早二十年左右,吴起在楚国进行改革,就提出“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王室子孙的爵禄继承只能延续三代,然后就要把封地收归国有,重新分配。吴起因此遭到贵族的嫉恨,终被射杀。二十年后,商鞅再提此议,并且做得更为彻底。

军爵制度具体的政策有两条:第一,“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收回贵族所有的爵秩,取消特权,重新分配,只有在战场上立下功劳,才能够重配爵秩,列籍贵族;第二,“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只要有军功,无论贫贱都可以获得贵族的爵秩。商鞅设计了二十个等级的爵位,都以杀敌多少来计算。

这一军爵制度可谓开天辟地,它彻底抹煞了贵族与贱民的界限,人人可以通过战争而获取功名富贵。在秦国,国民只应从事两种职业,一是农民,一是军人,前者“富国”,后者“强兵”,而国家的奖惩便应紧紧围绕着种粮之多少和杀敌之多少。这是一种极端务实、反智的、唯“生产力至上”的功利主义。在商鞅看来,人人种地,则粮多,粮多则生育多,生育多则兵多,兵多则可打仗而得到更多的土地和人口,这些人口去种更多的粮食、生育更多的人口,继续去打更多的仗,如此循环往复,就可实现统一天下的“国家目标”。凡是与这一国策冲突的、相违的,都是必须禁止的,甚至不能“以功抵过”。

在世界各文明古国中,中国是最早打破贵族制度的国家,这其中,商鞅的作用可谓最大。以国史论之,军爵制度打开让孔武之人进入统治阶层的窗口,到了隋唐时期,政府又发明出科举制度,为底层的知识分子打通了另外一个窗口。由此,“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军爵制(武士)与科举制(文士)互为勾连,构成了延续千年的平民社会的稳定性。这两个制度的形成,再加上政权对商业的道德蔑视及制度打压,最终构筑了中华文明的重要特质。

郡县制度:中央集权制的政治雏形

恐怖专制的力量是强大的。变法启动到第十个年头,秦国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众“勇于公战,怯于私斗”的局面,举国上下蔓延着极端功利主义的进取氛围,每个人其实都成了国家的工具。全国民众个个都是农民,人人皆为战士,上阵奋勇杀敌,得胜封爵赏田。国家通过战争获得土地和人口,将那里的人民也都改造成秦民,继续种地、杀敌,以获得更多的土地和人口。这是效率极高、效益惊人的正循环。夏殷周以来,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国家模式,秦因此被列国惊呼为“虎狼之国”。

在将全国的战争机制都发动起来之后,商鞅开始实施第三轮变法,目的是要全面加强中央集权,其重要政策,就是统一度量衡和实行郡县制度。

当时各国割据,从衡器到货币都极其混乱,即便在一国之内,也是标准不一。齐国称霸时,管仲就多次会盟诸侯,统一各国税率和称重尺度。商鞅当然不与诸国商量,他直接规定之。他提出“平斗桶、权衡、丈尺”。斗桶指计算容积的衡器,权衡指计算重量的衡器,丈尺指计算长度的衡器。也就是说,他统一了全国的容积、重量、长度的度量标准。

确立并推广郡县制度的影响尤为深远。

西周建立之时,分封诸侯,一共有上千个国家,几乎一个城池为一国。春秋初期,诸侯兼并剧烈,剩下160多国,到了战国年代,天下滔滔,只余十多个国家。国君为了统治及征战的需要,纷纷加强中央集权,兼并进来的土地不再分封出去,而是建立新的地方治理制度。春秋后期,县制开始推行,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直接任免,他们不再是世袭贵族,而是一批没有血缘关系的职业官僚。

商鞅完善并推广了郡县制的地方管理体系。他把小乡、邑合聚为县,设立县令、县丞、县尉等职务,组成县署,后来每征伐下一块土地,就增设一县。与分封制最大的不同是,郡守和县令都由君王直接任免,不得世袭,各地方长官于每年秋冬向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朝廷据此对其进行考核,奖功罚过。

郡县制成为秦国的治国基础。这一制度完全有别于之前的封建制,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是中国官僚制度的根本。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就说:“郡县之制,垂两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当代史学家唐德刚从国家管理模式角度分析认为,中国三千年可分为部落制、封建制和郡县制三个阶段,商鞅之后,几无大变。甚至,一直到今天,中国的省市县治理模式仍然没有跳出其藩篱。

在推行变法二十二年后,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驾崩,商鞅随之被秦惠公处以车裂的极刑,并诛灭全家。司马迁说“惠王车裂之,而秦人不怜”,可是又承认“后世遵其法”。秦惠公车裂了商鞅并灭其全家,但并没有株连到其他大臣。他的所有主要法规都被全数继承下来。有人算了一下,从商鞅变法开始到秦始皇完成统一大业,前后凡141年,秦人共发动战争108次,天下果然是被打下来的。

强国逻辑:中央集权制度的奠基之人

商鞅的强国之术堪称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史上最残酷、最严厉的一种,是一次激进的国家主义试验。如果我们将商鞅变法的种种政策放到中央集权四大基本制度的建设框架中进行一番审视,便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它的历史性意义。

郡县制度日后成为中央与地方进行权力分配的基本制度,这是中央集权制国家得以运行的基础性政治制度。

军爵制度让有野心的孔武之人有机会进入到统治阶层内部,部分地完成了精英控制模式。

在全民思想的控制模式上,商鞅采用的是“不许思想”的愚民政策,他将文人、商人、有技艺的人统统视为“国害”。有一次,他在渭河边论法,一口气就杀死了七百余人,导致“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他不喜欢反对他的人,甚至也讨厌赞美他的人,在当初的朝堂大辩论时,他就说,“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也就是不允许争论,不允许辩驳。司马迁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变法过半,一些先前反对的人跑到商鞅跟前赞美变法,商鞅说,这些都是“乱化之民”,于是全部流放到偏僻的边城,从此,再也没有人敢于议论国事了。一百多年后,秦始皇“焚书坑儒”其实正是这一治理模式的合理体现。

在经济模式上,商鞅试验的是“命令型的计划经济”,即国家控制几乎所有的重要生产资料,排斥或部分地废止商品贸易,压制或消灭自由的商人阶层,从而使国民经济完全地服务于国家的目标。

商鞅变法中所推行的众多制度,如郡县制、军爵制、“农战立国”战略,乃至土地改革、统一度量衡和户籍制等,都不是由商鞅发明的,不过却光大于他,并进行了系统性的、长期而有效的试验,在这个意义上,商鞅算得上是中国式中央集权制度的奠基之人。汉娜o阿伦特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定义了极权主义的三个特征,即“组织上国际化、意识形态全面化、政治抱负全球化”,商鞅治理秦国正是一次古典的极权主义运动。

在商鞅的经济思想中,“强国”与“富民”似乎是对立的。他极端地认为,人民不但不应该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绝对不能够富足。

自古以来,如何解决分配问题,缓和贫富对立,是历代思想家和理财家所共同关注的“第一命题”,早在《晏子春秋o内篇》中就出现了“权有无,均贫富”的观点。诸子百家对此各有分析。

儒家的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他认为最好的状态是“均无贫”,类似于福利社会。他还主张“藏富于民”,认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但这些理想如何实现,他没有具体的办法。老庄的道家也主张均贫富,其实现方式是“损有余以补不足”。

与儒、道不同,墨子则承认富贵贫贱的适当差别的存在,唯要求可以相互转化,其转化方式取决于一个人的贤与不肖,他不同意儒家“藏富于民”的观点,主张应该先让国家富起来,所谓“官府实而财不散”。

上述几位经典思想家对贫富问题的分析比较抽象,那些真正掌握国纲的理财家则提出了具体的办法,比如,管仲主张用价格政策为工具来缩短贫富分配不均的差距。到了商鞅,走到了“强国贫民”的极端。

商鞅也反对贫富悬殊,认为“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不过在他看来,理想的状态是让人民始终处在同样的贫穷线上,最好是家里没有一点多余的粮食--“家不积粟”,以保持饥饿进取的精神面貌。强兵就必须使民弱、民怯和民愚,这样的人民通过重刑或重赏即可变成为勇敢而凶猛的战士。而一旦社会出现贫富差距变大的情况,就应该动用国家机器,用行政剥夺的方式来实现均衡,这就是所谓的“贫者益之以刑,则富;富者损之以赏,则贫”。很显然,商鞅把人民的贫困与无知看成是国家兵源和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这当然就是“反智”和“愚民”了。

商鞅的这种极端主义思想,在后世已成绝响,然而却并非没有效尤者--他们尽管再不敢像商鞅如此说得直白、干得决绝,但有两个理念从来不曾放弃:第一,不能让民众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潜意识却一直留存在了下来,最终变成了一种系统化的愚民政策;第二,绝大多数的治国者把国家强大远远放在民众富足之前,强调“国强民安”,而不是“国强民富”,所谓“安”者,年份好的时候,有口饭吃,饥荒到来的时候,不饿死,这已是最大的善政。

毛泽东:“百代都行秦政法”

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两个学术流派,一是儒家,一是法家。

被儒家尊为“亚圣”的孟子,与商鞅是同时代人,当商鞅在秦国大行变法之时,孟子正在东方各国游说,而商鞅被处死后,孟子还在齐国和梁国之间奔波,他很可能耳闻了商鞅的整个变法过程。比较两人治国及经济思想,可以看到截然的差异。

在《孟子o梁惠王》中,齐宣王向孟子求教“王政之道”,孟子给出的答案是“耕者九一,仕者世禄”,也就是说,他坚持恢复井田制,并拥护贵族世袭体制。孟子特别欣赏那种各守其职、疾病相扶的公社生活。在另外一次与滕文公的交谈中,他还特别设计了一套混合的土地制度:给每农户五亩宅、百亩田,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税赋政策上,孟子提倡实施富民政策和减轻赋税,“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他的“薄税敛”包括:商舍不征税,也不征货物税、房地税和无职业者的人头税,只征单一的、九分之一的农业税。很显然,商鞅的“废井田,开阡陌”以及废除世袭、实施军爵的政策与孟子的主张背道而驰。

孟子常年在东方各国游走,那里的政治文明呈现百花齐放的自由化状态,与西北的铁血秦国形成鲜明的对比。相对于商鞅的严苛管制和强调中央集权,孟子则强调仁义治国,“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焉”。他更提出民众比国君更为重要的民本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些在商鞅听来,肯定是可笑的无稽之谈、祸国妖言。

商鞅与孟子的思想迥异,是思想史上一个特别值得研究的景象,这两人对历史的实际影响也耐人寻味。

孟子终其一生,郁郁不得志,对时局衍变几无作用,但是他所主张的儒家道统在汉之后被尊为国家学说。

相对比,商鞅在后世的名声却非常之差,可以用“狼藉”来形容。在很长的时期里,知识阶层以谈论商鞅为耻,连说到他的名字都会“口臭三日”。秦朝灭亡后,世人对之多有反思,其中最出名的是贾谊的《过秦论》,他将秦亡的原因归结于“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宋代王安石推行变法,反对派、当世文豪苏轼上书宋神宗,以商鞅为前车之鉴,认为“惟商鞅变法不顾人言,骤至富强,亦以召怨天下,虽得天下,旋踵灭亡”。这都是典型的儒家视角。

然而,商鞅却又如同一个神秘的“黑色幽灵”,飘荡在每一个庙堂之上和治国者的心里。他的施政虽然暴烈,但却真正达到了强盛国家和统一天下的目标,被证明是有效果的和成功的。苏轼在批评商鞅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客观地说,商鞅彻底改变了战国乃至后来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态,甚至,以两千年的历史跨度而论,他的基本治国理念被顽强地延续了下来,核心理念被众多的独裁者所沿袭。在中国的统治术里,貌似水火不容的儒家、法家其实谁也没有淘汰谁,在很多朝代,实际上呈现出“半法半儒”、“儒表法里”的景象。美国学者约瑟夫o列文森在《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一书中便论证说,中国的皇朝体制有着一个“自相矛盾”的运行规律:儒教君主制的基础恰恰是反儒教的法家原则。余英时在《反智论与中国政治传统》一文中也论证说,儒家到西汉董仲舒时已出现“法家化的倾向”,此后“它几乎贯穿了全部中国政治史。”法家的“不允许思想”与儒家的“只能有一种思想”,本质上都是要“统一思想”。

商鞅学说从阴暗之处重新回到明亮的主流舞台,是在十九世纪中叶的鸦片战争之后。

其时,中华帝国遭遇前所未见的外辱,强国御敌成为了时代的唯一主题,儒家的抱残守缺以及怀柔学说不再适用,因此年轻人喊出“打倒孔家店”的决绝口号,而商鞅的强国之道焕发出让人难以抵抗的魅力,于是,举国争说法家,强烈的国家干预主义成为意识形态的主流,如梁启超所言及的,图国家生存发展为第一要务,图人民个人的幸福则次之。倘若个人的幸福与国家的生存发达不相容,则毋宁牺牲个人以裨益国家。其时的大政治家及知识分子,无论改良派或革命者,从孙中山、陈独秀到康梁、胡适,无不推崇国家主义和计划经济。

在所有政治人物中,对商鞅最为尊崇的正是毛泽东。早在1912年,就读于湖南省立一中的19岁少年毛泽东写作《商鞅徙木立信论》一文,这是他留存至今的最早文稿,在这篇500余字的作文中,毛泽东写道:“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他的国文教员柳潜读后赞其“才气过人,前途不可限量”。及至晚年,沉迷于“将革命进行到底”的毛泽东对儒学嗤之以鼻,而独尊法家,他最喜爱的两位政治改革家,便是商鞅和王安石。19738月,毛泽东创作《七律`o读〈封建论〉呈郭老》一诗,将孔孟儒学贬为“秕糠”并公开替秦始皇“焚书坑儒”翻案,全诗曰,“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百代都行秦政法”,实质是毛泽东对两千多年前的商鞅前辈的一次遥远的致敬。

(转载自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