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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理审核行政审批事项 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1-11 】 【选择字号:

陇南市把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作为2014年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接、放、管”总体要求,全面清理现行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审查确认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使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行政审批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加快陇南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着力摸清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底数

  陇南市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全面开展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清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和省审改办安排部署和市政府要求,市审改办于20141月,制定下发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实工作方案,及时启动了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实工作。经过充分的思想动员,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审改办规定的清理范围、内容和方法步骤,对本部门本单位现行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备案制管理事项等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这次自查清理涉及市政府部门及驻陇南单位49个,共清理行政审批事项365项;清理出漏报项目75顶,约占这次自查清理事项总数的21%

  为了彻底摸清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准确掌握市直单位所有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在自查清理的基础上,认真查找遗漏单位及行政审批事项,将凡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党委机构、群团组织也一并纳入清理范围,增加了市编办、市侨务办、市档案局等7个单位,清理涉及市直单位增加到56个,清理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到468项,做到了清理工作无死角、行政审批项目无遗漏。通过清理,基本摸清了市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底数,为开展审查确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项目法定原则,严格审查确认行政审批事项

  从今年4月至5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先后三次对市政府部门及驻陇南单位申报的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一是集中开展初审。在审查工作开始前,市审改办专门邀请市法制办工作人员对审查组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业务知识培训,为顺利开展审查工作打好基础,从41022日,由市审改办牵头,抽调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组成审查组,坚持简政放权、项目法定、精简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采取集中审查的方式,逐单位逐项面对面对市政府各部门和驻陇南单位申报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类别、设立依据、办理要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实施机关等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及时向各部门各单位详细反馈审查意见。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审查组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及时报市审改办汇总。二是严格复核确认。424,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实工作业务培训会后,根据培训会议精神,在初审的基础上,再利用3周时间,集中力量、加班加点,通过QQ、电话、走访、面谈等形式,与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反复协商沟通,对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全面复查核实,重点复核了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设立依据、办理时限等内容。并按照行政审批事项“三减少一压缩”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要件、环节、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复核中,翻阅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300多部(件),查找法律法规条款1200多条,规范项目名称66项,纠正项目类别12项,查出依据不充分或属审核转报、正常业务工作事项97项。三是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全面清理、严格审查确认的基础上,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提出市政府部门及驻陇南单位保留、调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并先后提交省审改办和市法制办对项目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努力做到审查有尺度、确认有法度。

  三、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大力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精神,大力调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做到能放则放、应放尽放,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落实省政府要求调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以来,省政府先后下发了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涉及市县区政府共103项,其中:市政府部门76项(下放68项、取消8项)、县区政府27项。对于省政府下放到市政府部门的68项行政审批项目,经市审改办确认,分别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及时负责承接落实;对于省政府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取消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由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等部门负责予以取消;对于省政府直接下放到县区政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到不截留、不梗阻,一步下放到位,由县区政府负责全部承接落实。二是结合实际做到应放尽放。除了省政府要求调整、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外,经过与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反复协商、多次沟通、充分交换意见,尽量将由县区政府就近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到县区政府,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下放l项行政审批事项往往要先与市政府部门业务人员谈,还要与分管领导淡,再定不下还得与主要领导谈,经过上上下下、反反复复、耐心细致地衔接沟通,才能将市政府部门的“权力”下放下去。三是根据县区政府意见建议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征求各县区委、政府对市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建议,共征求到需市政府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73条,涉及市政府部门20个、行政审批事项55项,经过梳理汇总、审核确认,又下放了37项行政审批事项。620630,经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政府公布了市政府部门及驻陇南单位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制管理事项258项,第六批、第七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备案制管理事项86项。市政府部门及省驻陇南单位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及备案制管理事项与清理总数相比,减少44.9%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下发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后几年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完成时限和方法步骤;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三减少一压缩”要求,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陇南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于7月初在陇南公众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各部门也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便于群众了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要求,在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基础上,我们通过与各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要件、审批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编制了陇南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并向社会发布,努力实现“阳光审批”,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四是制定完善行政审批监管制度。研究制定了《陇南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陇南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审改办安排部署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作者/马富贵,系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本文转载于《甘肃机构与编制》201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