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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7-04 】 【选择字号:

 

 吴雪雁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快的发展,大力引进人才合理应用人才建设,按照新时期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开展了认真调研,了解了基本情况,引发了诸多思考。

一 、我县公务员队伍基本现状。

我县公务员总数102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208人,女性212人,少数民族16人,中共党员978人,领导职务中县处级40人,乡科级520人;非领导职务中主任科员59人,副主任科员20人;从知识层次看研究生2人,本科生278人,大专学历的397人;2008年年龄35岁以下的249人;46-50岁的 104人,5154岁的16人。公务员制度已经在我国初步确立起来,2006年正式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二、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我县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智力支持,在日常工作和当前形势下逐步暴露出许多薄弱点主要表现一下几方面:

1、公务员队伍呈现老龄化局势。在岗公务员年龄普遍较大,许多业务量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公务员缺乏。其原因一方面受编制和财力限制,招考年轻公务员的名额很少,补充员额存在障碍。另一方面,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部分公务员因年龄等原因从领导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转任后多数是只享受待遇,不接受具体工作,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

2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在现实中,往往“公共服务中服务提供者居于主导地位”,而作为主人的公民则只能被动地接受,公务员作为公民的“公仆”成为一种理念虚构,其结果是不负责任和官僚主义盛行。一是思想不够解放,观念落后。主要表现少数公务员开拓创新不足,小进则满、安于现状、畏难怕难思想严重,敬业精神不强。二是公务员自身缺乏危机意识。当前公务员招考竞争十分激烈,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现有的公务员却明显缺乏危机意识,缺乏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感。三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少数部门、单位受利益驱动,过分强调部门和单位的权利,却忽视了义务。工作中有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

3、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从知识层次看,我县大学本科学历的278人,大学专科397人,乡镇公务员熟悉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村管理的及专业对口的仅35%,县直专业部门班子成员中非专业人员很少,这在财政、审计、国土、环保等部门表现较为明显,专业技术公务员匮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急需一批掌握现代化管理、专业技术等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一些有水平、有能力的干部似乎因不具备高学历、高职称而遭淘汰。在能力素质和结构上,远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4、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如对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有定性评价而量化标准明显不够,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不够完善,没有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形式主义和好人主义盛行,无法从公务员的能力上给予科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三、加强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第一、加强学习锻炼,提升整体素质。树立“终身教育”理念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和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扎实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把学到得知识应用于实地工作中去,引导县乡公务员把学习当作一种神圣责任一种工作追求,当作提高自身政治理论责任一种工作追求,当作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实际工作能力的现实需要,对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安排其下基层锻炼,对有基层层经验,但缺乏在综合部门工作经验的公务员,安排到上一级机关锻炼,对长期从事单一工作的公务员进行轮岗锻炼。

第二、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提高自身战斗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有服务意识,诚实为民,守信立政。增强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充分认识做好群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接受群众批评增强行政成本意识,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来处理日常工作矛盾和难点。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精神不振,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良作风。

第三、探索完善考核考评制度,加强能力考核。首先,要构建能力考核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和绩效能力等三个方面其次,要制定能力评价标准。按照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和绩效能力三个层次,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确定评价具体标准,另外要建立能力评定机制。在继续运用和完善传统的公务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借鉴现代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建立科学有效的能力考核评价和认定工作机制。把公务员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奖励、惩戒、工资、职务升降、辞退等环节紧密挂钩。

第四、建立和完善廉政约束机制。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来对照检查自己。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对公务员中出现违规行为预以纠正。对有法不依的行为严肃查处,维护其严肃性。

第五、推进岗位竞争,创造成长环境,认真贯彻《分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作用工作条例》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积极探索,竞争上岗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工作实绩。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公务员过渡中的遗留问题。始终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方针,发挥公务员的首创精神。打造一支奋发有为,作风正派,勤政廉政,甘于奉献的公务员队伍。

(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吴雪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