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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机制的若干思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18 】 【选择字号:

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必须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机制,是加大监管力度,推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

(一)评估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1、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目前,事业单位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现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密切相关,突出表现为政事不分和管办不分,客观上造成政事边界不清,功能定位不明,主管部门既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又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而由机构编制部门对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可以较好地解决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事业单位“越位”和“缺位”问题,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2、提高公益事业投入效率的需要。加大对公益事业的投入,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党和政府重要工作目标。但是加大投入并不能必然地提供更多的优质公共服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但是事业单位管理基本上仍然沿袭了原来的管理体制,重视投入,而忽视过程监管和考核。通过绩效评估,可以促使事业单位更加注重投入和产出的效率,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

3、搞活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的需要。目前,影响事业单位发展的不仅有体制上的因素,内部工作机制不活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少数事业单位既没有发展动力,也没有生存的压力。通过定期开展绩效评估,评定绩效等级,拉开绩效差距,实行奖优罚劣,可以极大地推动事业单位变外在压力为内在动力,进一步搞活运行机制,激发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

4、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对加强事业单位监管都提出了要求。中央5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作为事业单位的审批机关和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有责任对事业单位履行核准的职责进行绩效评估。

5、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改革后,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事业单位绩效评估作为对事业单位履职行为的价值评价,将评估的重点放在事业单位履行公益服务职责的层面,无疑对公益事业的长远发展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二)评估的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必须坚持定量测评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评估者的任何评定和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的影响。

2、公正性原则。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必须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结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评估活动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要做到工作流程清晰、实施步骤规范。

3、科学性原则。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必须坚持个性指标和共性指标相结合,突出公益性公共服务导向,强化具体行业服务特色,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职能,精心设定考核指标及分值权重,构建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

4、公开性原则。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必须坚持评估对象、范围、指标、内容、程序、结果公开和考核过程开放,考核内容和程序预先发布,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并在媒体公布,考核过程向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开放,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监督。

5、可操作性原则。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必须坚持简便易行、注重操作、效果优先,有关评估的程序、内容、方法及相关制度要层次分明、相互衔接、明确具体,避免过于繁琐和复杂,使之在实践中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当前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估主体单一,评估方法多为定性评估。目前,事业单位的组织绩效评估的主体侧重于上级行政职能部门的评估。缺乏第三方全面、客观、专业的评估。同时,在绩效评估方法上存在着重视定性评价、忽视定量评价的问题。对一个单位的评价,往往是根据其年度工作汇报及台帐资料,主观随意性大,缺乏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测评;或只注重从总体上进行把握和审视,而忽视具体的观察和分析;或受上级和主观的意见所左右,而忽视对事业单位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果的衡量,评估工作的效度和信度非常有限,继续流于形式。

(二)评估内容贫乏,缺乏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从目前对事业单位的评估考核情况看,广泛存在着将经济业绩等同于政绩,将数量化的经济指标等同于事业绩效的评估指标,片面地强调对事业单位的投入而忽视产出、成本和效益问题。许多指标在内容和权重设置上没有按市场条件下组织行为价值选择的要求作合理调整。其指标体系混杂、权重安排不合理等问题,使现有指标在导向性、客观性和整体性方面背离市场化发展要求,出现严重的扭曲。

(三)政策保障缺乏,实际操作难度大。绩效评估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无现成经验可循,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特别是一些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参与和配合、因为缺乏足够的法规依据,缺乏足够的政策指导,往往影响评估的力度,降低评估的效果。一些事业单位参与绩效评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高。一方面大多数事业单位从事公益职能,有的履行行政职能,习惯于管理别人而不愿意被别人去监管、被别人进行评估。另一方面,评估结果应用乏力,缺乏奖优罚劣的有效手段,使得一些事业单位感到职能履行得好与不好一个样,参加评估与不参加评估一个样,被评估得好与不好一个样,缺乏提高绩效和参加评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哪一个方面解决不好,都会影响绩效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因此,研究解决上述问题,成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的关键。

三、对策建议

绩效评估工作尚处于尝试阶段,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建议成立由组织、人事、编制、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委员会。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可设在机构编制部门,具体工作由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事业单位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工作,确定评价等级,受理事业单位对评估结果不服的申诉。

(二)规范制度,加强管理。尽快制定出台与绩效评估相配套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如《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计分办法》、《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标准值设定及考核办法》等,对绩效评估的依据、范围、对象、内容、方法、工作程序、结果应用等作出规定,并对各评估主体的责任和权利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使绩效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绩效评估的每个环节有章可循,减少盲目性,提高评估质量。同时,对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要体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绩效评估好的得到奖励,差的得到相应限制和处罚,并实行绩效评估结果内部通报制度,以提升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实效。

(三)划分行业,区别评价。绩效评估指标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不同单位的目标任务另行制定。每年根据本年度的发展需要,由各主管部门会同所属事业单位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估指标方案,报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以形成主管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进行多方评估的监督机制,分行业建立并实施相关的事业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四)创新机制,加强监督。推行评估指标公开征集机制。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公共服务项目,评估指标的选择权交给公众,向社会公开征集重点评估指标。用好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的作用,借脑借力,由他们共同参与评估,以提高评估结果质量和公信度。实施评价结果公示制。对评价项目,其社会效益指标的评价予以公示,由公众投票打分考核。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转载自中央事业单位在线网,焦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