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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4-20 】 【选择字号:

包头市编办 靳天鹏 李国荣

 

我国事业单位数量大、就业人员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中,加强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就加强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充分认识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一)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是诚信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诚信社会的建设,政府、企业、个人、银行、税务等已走在了前面。事业单位涉及到科、教、文、卫、体等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公共事业,同样存在诚信建设问题。如果缺少事业单位诚信建设这一组成部分,就无法形成一个完整健全的社会诚信体系。社会诚信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是密切相关、相互制约的。加强事业单位诚信建设,是诚信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有利于树立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而且还会推动社会其他方面加快诚信建设,使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诚信环境。

(二)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平和互信基础之上的。没有公平就无法实现有效的竞争,而没有社会诚信,就无法维持交易要约的可靠,公平有秩的市场经济秩序就会遭到破坏。诚信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准则。没有诚信,市场经济就无法立足。改革开放以来,事业单位已全面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成为市场经济中规模比较大的参与力量,其职能广泛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方面。只有加强事业单位诚信建设,经济运行的诚信链条才可能保持完整,整个市场经济的诚信体系才能得以建立,共同维系有序的市场秩序,使市场经济活动获得健康发展,维持市场的持久繁荣。无论是从保持市场秩序角度还是从市场经济重要参与者角度,事业单位的诚信建设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

(三)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是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必然要求

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提供公益性、事务性服务,在提供行政支持、发展社会公益、进行服务中介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职能主要是脱胎于其所依赖的行政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行政色彩,因而导致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以及事业单位自身的行为上有许多地方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适应。有些行政支持性事业单位越位执法,随意干预市场;有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利用行业垄断地位谋取暴利、服务意识差;有些中介性事业单位唯利是图、中介信息失真,这些现象既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又损害了事业单位自身形象,妨碍事业单位按市场经济规律正常发展。进行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要求事业单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规范自身行为,而且社会各方面也会共同监督制约事业单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尽快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加快自身发展。

(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管理方式,拓宽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管理途径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要求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身份,以保证参与主体身份特性的一致和信用等级评价所采用标准、方法的统一,这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要求事业单位进行登记,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身份是一致的,有利于促使事业单位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率。另外,进行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既能帮助登记管理机关动态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的运行是否规范,从而及早发现问题和进行纠正;又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事业单位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能力,对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有重要作用。

二、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一)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

通过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服务质量,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加快自身发展,树立事业单位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促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贡献。

(二)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任务

1、建立面向社会、及时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诚信状况的信用评价和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反映事业单位的诚信状况,这就需要建立一套能够及时、准确反映和评价事业单位诚信情况的信用评价和管理制度。目前,全国尚未统一建立事业单位信用评价和管理制度,各地区在这方面的实践也很缺乏,导致事业单位诚信情况基本上处于无管理状态,事业单位的诚信状况得不到及时准确的反映。社会各方只能从与事业单位的实际接触往来中被动地了解事业单位诚信状况,无法提前了解和主动防范信用风险,不利于事业单位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不利于对外交往和加快自身发展。再者,没有统一的制度就没有统一的标准,既不好操作又缺乏权威性,难以形成整体效应。因此,建立事业单位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已成为当前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

2、形成全社会参与、严格有力的事业单位信用监督机制。事业单位的诚信状况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往往处于动态变化当中。事业单位的诚信状况被评价和发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变化,其诚信状况可能与原先的评价不相符。没有有效的监督,这种失真就可能长期不被发现而得不到纠正,但仅仅依靠一两个管理部门又难以对数量众多的事业单位信用状况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因此,需要通过制定相关监督制度,赋予与事业单位信用活动相关各类主体充分的监督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监督事业单位信用活动,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健全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事业单位诚信激励机制。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如果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事业单位就会丧失参与的热情或者失去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就会缺少持续动力。事业单位诚信情况评价和管理制度建立时,就要把如何进行激励的因素考虑进去。目前,与事业单位信用状况挂钩的诚信激励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事业单位诚信而不荣、失信亦不辱,对自身的诚信形象难以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必须改变诚信激励缺乏的现状,健全激励机制,创新激励方法,使守信的事业单位在国家财政补贴、办理资质手续、产品检验、进出口管理等多方面享受优惠政策,而失信的事业单位除不享受优惠政策外,还要根据其失信程度进行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乃至法律制裁。通过增加事业单位守信利益,提高事业单位失信成本,激励、引导事业单位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珍惜和维护取得的良好信誉,从而起到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作用。

三、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的途径

(一)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应该通过不同等级划分出不同事业单位的信用状况。因此,需要建立一套能够有效收集、评价、发布、管理事业单位信用情况的信用等级评价和管理制度。这就要求事业单位信用情况的评价和管理主体既对事业单位有普遍的接触,又对事业单位具有统一的管理职能,而且还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担负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是事业单位信用情况评价和管理的最适合主体。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可以充分利用对事业单位管理的职能优势,更好地推动事业单位诚信建设的开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

事业单位的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在行业上分属多个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对各自主管部门依赖性又很强,靠个别部门的力量是很难实现全面、有效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多种多样,每个管理部门只能了解其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无法全面掌握其信用情况。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必须统筹协调财政、审计、银行、税务、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从多种渠道掌握事业单位相关的信用情况,并及时进行综合,才能对事业单位诚信情况进行全面、及时地监督,形成全方位的事业单位信用监督管理机制。另外,部分相关部门现在已经从本行业角度制定了一些单项的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该充分参考和利用这些已有的诚信建设成果,形成综合性的事业单位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更好地推进事业单位诚信建设。

(三)加快相关立法,全面规范事业单位信用行为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更是法制经济。对事业单位诚信情况评价和管理,除了依靠行政手段,更需要用法律来进行规范和保障。目前,我国有关诚信方面的立法还很滞后,相关法律法规很少。基于目前出台诚信法律的时机还不太成熟的现状,由国家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制定起草相关规章,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作法。各地区应该积极进行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理论探索和实践,不断积累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知识,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诚信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国家进行事业单位诚信管理立法,从而在法律层面上为事业单位诚信建设提供根本性的依据和保障。

(四)加大诚信道德教育,提高事业单位诚信意识

德为立身之本。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就是在树立事业单位的诚信之德。人无德不能立身,单位无德则无以立足。要在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诚信道德教育,尤其是要加大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诚信道德教育力度,提倡践诺守信的事业单位道德,树立以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事业单位诚信观念,形成诚信立世、诚信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社会普遍的道德约束力量,促进事业单位的诚信建设,使事业单位意识到没有诚信就无法立足,就无法发展壮大,从而倍加珍惜和维护自己的诚信声誉,形成事业单位自觉规范自身运作、诚信发展的良好局面。

(转载自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