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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7-02 】 【选择字号:

深化改革添活力,转变职能促跨越,依法办事惠民生,服务群众转作风,强化组织聚力量 

      徽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紧抓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目前《徽县城关镇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等15个乡镇的“三定规定”文件和《关于组建徽县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印发,徽县乡镇党政机构负责人、乡镇事业单位、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导已配备到岗。通过改革,解决了影响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转变了乡镇职能,优化了组织结构,构建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依法行政、职责明确、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乡镇领导体系。 

   4月14日,市委、市政府批复同意《徽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标志着徽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入了组织实施阶段。  

 

   4月25日,召开了徽县乡镇机构改革暨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培训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永成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委编办主任邢真主持会议。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党建办主任、党委秘书,县委编办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永成强调,要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一要依法赋权,让乡镇“强身”;二要统筹精简,让机构“瘦身”;三要多网合一,让服务“健身”。  

   刘永成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强化基层网格管理平台,着力构建简约、便民、阳光、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编办业务负责人对各乡镇机构设置方案的起草,乡镇党政机构、事业单位挂牌等事宜进行了培训。 

 

   4月30日前,各乡镇上报了本乡镇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草案,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组,对《徽县XX镇(乡)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进行了审核。  

   根据《徽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精神,按照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要求,审核组对《徽县XX镇(乡)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征求了与乡镇有对应职责的党委机关和县直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由本乡镇党委会议讨论上报,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徽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徽县XX镇(乡)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审议稿),提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了各乡镇的牌子,全县15个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正式揭牌成立。 

 

 

    6月24日上午,召开了县委编委会议,审议通过了6个按二类乡镇设置和9个按三类乡镇设置的“三定”规定。 

 

 

    6月25日,印发了《徽县城关镇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等15乡镇的文件、《关于组建徽县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通知》文件。  

 

   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的圆满完成,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统筹了城乡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