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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AB岗位制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5 】 【选择字号:

 

1AB岗位制是各科室工作人员岗位临时替代的制度。

2、各科室在科室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前提下,将科室工作分解到具体承办人(A岗)。

3、某项工作承办人(A岗)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不在岗时,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及时指定其他工作人员或自己(B岗)顶岗替代,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人员。

4A岗和B岗替代时双方应认真做好业务交接工作。B岗要认真做好顶岗工作,按质按时完成顶岗工作任务。

5、科室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全面熟悉和掌握科室工作所需业务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