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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勤、考勤制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25 】 【选择字号:

1、出勤、考勤制度是指对职工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

3、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因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需面授或考试者,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主任批准,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