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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暨全面推进电子编制管理证专题培训会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12-10 】 【选择字号:

  为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加强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12月9日,徽县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暨全面推进电子编制管理证专题培训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薛统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县委编委成员单位负责人,有关业务人员和县委编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编办党支部书记、主任邢真主持会议。

   薛统指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机构编制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既是当前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每一位机构编制工作者的一项基本职责使命。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系统抓好学习。深刻体会《条例》的重要地位,今后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在《条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要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机构编制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薛统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深化思想共识,全面推进电子编制管理证工作。一要明确责任,确保管理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电子编制管理证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对电子编制管理证确定专人保管、专户专用,建立电子编制管理证使用责任人台账,对保管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因人员调整等出现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要准确理解,确保使用规范。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后,各乡镇、各部门在办理编制核准管理等手续时,按电子编制管理证的使用程序规范办理。三要加强沟通,建立工作机制。要严格执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和《甘肃省机构编制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办法》,及时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工作,依托电子编制管理证开展机构编制日常业务办理工作和部门间数据共享工作,保证电子编制管理证工作顺利进行。  

  薛统强调,要坚持学用结合,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精细化管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由服务部门向服务群众转变。要强化程序意识,对标组织标准,培育组织作风,按照组织工作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切实把归口管理的制度优势、体制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不断提高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督查作用,坚持工作原则,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督查调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确保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就如何做好电子编制管理证工作,邢真建议:一是认真做好汇报。电子编制管理证推行以后,人员调动、出入编管理等工作程序发生了变化,涉及到每个单位、每个人,大家一定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会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做好工作安排。二是靠实工作责任。电子编制管理证业务性强、操作性强,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和县委编办做好工作衔接。避免频繁更换工作人员造成工作上的断档,影响单位相关业务的正常办理。三是及时更新信息。电子编制管理证使用后,各单位对人员信息不准确、不完善的要及时更新。以后人员变动,直接通过电子编制管理证进行申报,经县委编办同意以后,办理出入编手续。 
      会上,书面传达了《中共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机构编制股股长邓红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业务股长周亚强专题培训了电子编制管理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