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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委编办突出抓五个“第一”创新盘活机构编制资源

【来源:陇南市机构编制网 | 发布日期:2021-07-29 】 【选择字号:

      2020年以来,徽县委编办始终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实现了由“管得住”向“管得活”的转变,不断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定化建设进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第一责任人”。徽县委编办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不断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机构编制意识,把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形成了县委编委负总责,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机构编制工作新格局。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当好“第一执行者”。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机构编制部门主动担当机构改革的“排头兵”和机构编制的“守门员”,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上下功夫。坚持优化机构职能配置,科学界定部门职责,厘清部门职责关系,达到优化协调高效;坚持在党中央和省委规定的限额内设置党政机构,按规定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突破重重阻力,先后收回职能弱化、长期空置的编制,盘活行政编制58名,用于加强县纪委监委和新组建、重新组建的6个党政工作部门的工作力量。同时撤销职能消失、整合工作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收回空编22名,调整到新设立的县委政研室、机要和保密技术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等事业单位。打破了编制“一核定终身”、分配之后部门所有的观念。 

   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坚守“第一道防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做到不突破“底线”,不触碰“红线”。建机制、立规矩、抓监管,创新管理举措,实现行政、事业编制不突破现有总量。坚持落实“四个一”核查机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严把审批关、程序关、政策关。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报告、一案一档、事项反馈、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不打折扣,杜绝“条条干预”,从严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 

    四是完善日常数据,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规范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大力推行电子编制管理证运行,加强机构编制台账和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平台管理,建立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同步运行的“双台账”管理模式,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进一步夯实机构编制基础数据。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当好“第一调解员”。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混编混岗”和人员局部超编等问题,徽县委编办始终充当“第一调解员”,会同相关部门逐一分析,按照“一人一策”的原则精准制定消化措施。在调整安置时,从人员身份、政策待遇、编制配置方面综合考虑,在政策范围内,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予以妥善解决,保障其利益不受影响。无空编或编制不足的,统筹盘活调剂编制,逐步消化,以实际行动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